转自: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贵州省仁怀市鹏彦酒业有限公司11月19日发出的一份公开信引发行业关注。围绕“贵玉”商标,贵州贵酒与鹏彦公司展开了多轮博弈,法院最新判决支持了贵州贵酒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撤销鹏彦酒业“贵玉”注册商标的诉求,其将失去“贵玉”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你姓贵,我就不能用“贵”?洋河旗下贵州贵酒被指“行业霸凌”  第1张

  在《贵酒公司过度维权抢“贵玉” 鹏彦公司哭诉遭“行业霸凌”的公开信》中,鹏彦公司法定代表人许鹏介绍了商标纠纷的来龙去脉。

  1998年12月29日,鹏彦公司“贵玉”商标注册,商标号为第1414829号第33类,持有人为许鹏,专用期限至2030年6月27日。

  2021年11月,贵酒公司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贵玉”商标。鹏彦公司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商标使用证据。

  2022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鹏彦公司在规定期间内在核定商品上使用了该注册商标,驳回了贵酒公司的撤销申请。

  2022年7月,贵酒公司不服决定,提出复审申请。

  2023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复审决定,维持原决定。

  贵酒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2024年6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复审决定。鹏彦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高院上诉,至此番二审判决。

  2024年11月13日,鹏彦酒业收到二审判决。该判决支持了贵酒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的撤销鹏彦酒业“贵玉”注册商标的诉求。

  在《公开信》中,鹏彦公司强调,自己“在依法使用该商标的过程中,既没有与贵酒公司的商标使用构成近似,更没有采取容易误导公众混淆的事实”。为此,他认为,“贵酒公司通过查找鹏彦公司作为小微企业在知识产权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不是以商标竞争、品牌竞争、产品竞争、市场竞争为理由,而是滥用其商标权,以‘连续三年不使用’等方式撤销‘贵玉’商标——贵州白酒的品牌资源和本土企业的心血,从而阻止同行企业在市场上使用含有‘贵’字的合法商标。”

  贵州贵酒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前身系1950年成立的国营贵阳酒厂,2009年12月改制,更名为贵州贵酒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 6月,被洋河股份全资收购,正式成为洋河旗下一员。这几年,在洋河股份的全力输血之下,贵酒公司发展迅猛,“贵”牌系列是其主要产品。贵酒公司对使用“贵”字的白酒商标十分敏感,有媒体统计,贵酒公司曾分别以侵害商标纠纷和其他不正当竞争为由,先后10次将上海贵酒告上法庭。

  与同为上市公司的上海贵酒不同,此次与贵酒公司打对台的鹏彦公司实力相差悬殊,与贵酒公司旷日持久的官司让其深陷自证泥潭不堪重负。4年来,鹏彦公司不得不倾注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以应对接踵而至的商标纠纷。原本可以用于生产经营的资金,不得不用于法律诉讼;原本可以投入市场营销的力量,被牵制在了无休止的证据搜集与答辩之中。对一家正处于行业下行期、正试图品牌化的小微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